2023年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4-05-22
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源自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通大学。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材料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u3002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2023年我校继续接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二)条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注册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自行下载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
3.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本人身份证正反原件扫描件;
6.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或原件扫描件(此项仅限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提供);
7.报名学院所需的其他材料。(具体以各报名学院规定为准)
(三)注册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完成课程学习阶段交费,登录网址http://fee.ntu.edu.cn/进行网上统一交费。
重要提示:资格审查所交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所交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院系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601 | 文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602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070200 | 物理学 | ||
60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606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 | 教育学 |
607 | 外国语学院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609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610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612 | 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617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623 | 药学院 | 100700 | 药学 |
625 | 特种医学研究院 | 100900 | 特种医学 |
630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631 | 医学院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00200 |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 ||
105100 |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
632 | 艺术学院 | 130400 | 美术学 |
633 |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63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重要提示: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提出终止学习,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具体报考流程与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当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相关事宜按(通大学位〔2017〕21号)(通大学位〔2020〕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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